九部门联合公布新政策:药店购药报销标准与社区医院报销标准相同。

1月22日,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文件提出,简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协调业务。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从医保基金中支付。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可执行与协调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类似的医保诊疗政策,包括最低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限额等。职工个人健康保险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购买医疗保险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指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之间的支付方式,有效缩短支付时间,提高支付效率。优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方案,打造15分钟便捷客厅,推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合理选址。 (郭文平与Saint Javao)
(编辑:郭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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