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杨秀峰)流域性质是河流、湖泊最基本、最鲜明的特征。 3月30日,水利部副部长祖雷明在水利部召开的水法治和水治理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水利部门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大力推动国家“河流战略”实施,持续推进河流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用法治保护安澜河、生命河、幸福河,推动流域面貌根本改善。图为关于用水法结果的会议新闻稿。中国经济网供图本报记者杨秀峰祖雷明表示,水利部重点从完善配套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共同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三个方面,推动长江大保护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水利部针对河道采砂、流域防洪、水利工程调度等方面的制度缺陷,制定和修订了《长江采砂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长江流域管理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等3项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嘉陵江等流域综合规划发布实施,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修订,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长江主要支流名录、支流名录、生态流管理等的发布,为长江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水利部针对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河道采砂等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一大批违法案件。目前,长江干流大规模非法采砂已基本消失,湖北省荆州市城区雪塘洲占用长江航道的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利部严格履行河湖保护、防洪安全等法律责任和生态保护,全面加强长江水利利用工程。严格江河湖沼岸线管理,推进河湖水库“四大扰乱”问题清理整治。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成功解决全流域洪水和历史罕见干旱,建设安澜长江。成立汉江流域管护中心,加强汉江流域统一管理和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将溪流水质提升至二级,主要江河湖泊生态流量稳定在90%以上,江河湖泊面貌焕然一新。祖雷明指出,黄河保护法的全面实施,在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在黄河流域,主要体现在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执法普法、联动大保护、联动促大治理三个方面。水利部围绕水资源短缺、水衰沙涨、生态脆弱等制度需求,出台了节水、水权交易、水土保持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文件和规定,为黄河流域科学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水利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全国首个流域治理公益诉讼合作平台,开展一系列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同时,建立了水法合作机制。在流域内组织10组法律宣讲会,开展“黄河保护法普及行”活动,将黄河保护法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了全社会参与保护黄河的良好氛围。他周围。水利部将围绕“四水四稳”要求,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等各行业节水。完善水沙管理和防洪减灾体系,推进黄河古县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实施调水调沙,更好应对中下游罕见特大秋洪。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补充黄土资源河口湿地生态系统蓄水量9.6亿立方米,实现干流连续26年不间断流入,可靠保障了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祖雷明进一步介绍,水利部正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河流保护治理的意见》,推广长江、黄河等其他流域的法治发展经验。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方面,推动颁布《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通过多水源保障首都水安全,推动京津冀协同立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同时颁布《永定河保护条例》 为落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国家战略湾区方面,我们将从支持国际化发展的角度,积极推动珠江流域水管理工程报送法,保障大湾区水安全。全面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太湖流域调度协调机制作用,保障太湖流域水安全。在加快西辽河流域保护体系建设方面,将为西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法制依据,支撑新时代东北振兴。祖雷明表示,“十五五”期间,水利部将推动节约用水高质量发展,固化保障我国水安全的目标,强化节约用水法制建设,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加强立法、执法、普法、依法管理,为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决定性进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辑: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