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北京科技报1月29日讯(记者李赫)记者29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布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科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审查公布《管理办法》,旨在通过环境友好型工业园区创建示范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树立高质量、低碳、绿色工业园区发展的典范。据统计,2001年以来,全国19个省份的73个工业园区被指定为绿色工业园区,其中一般工业各类产业聚集的乡村园区和以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为主的工业园区。这73个居民区创造了全国8.5%的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国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低污染、低排放。原《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于2015年公布,但现已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管保证创作质量。其中,对园区命名后3年开展的复核工作按照原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考核复核,对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园区予以警告退园,并在一年内完成整改。 《管理办法》明确了何种情况下撤销指定。例如,如果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或数据造假事件,指定将被取消,并且在一定时间内无法重新申请。为支持环保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门增设“激励措施”一章,包括扩大金融梯度,对环保产业园区污染减排、碳减排合作提供金融支持和技术创新支持等。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飞铁蒙表示,建设环境友好型工业园区是培育和发展绿色生产力、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坚实抓手。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有序、高水平发展生态产业园区。今年,我们计划推进土地建设和管理,更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启动创建新型生态工业园区。
(编辑: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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