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5年秋季学期起逐步实施免费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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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5年秋季学期起逐步实施免费幼儿教育
2025年11月26日 07:17 来源:央视新闻
11月25日,四川省政府官网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总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免费幼儿教育阶段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含混班)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的幼儿免交幼儿园费用。对于在教育部批准的私立幼儿园就读的学龄儿童,保育收费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减免水平进行减免。 《实施方案》明确,免费托儿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物价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取托儿费(不含食宿杂费等)的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用高于本地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缴标准的,幼儿园可继续按规定向在园幼儿家庭收取保育教育费用。关于补贴和财政资金的加载,《实施方案》规定,财政部对幼儿园给予补贴,用于弥补因执行任务而导致的幼儿园收入下降的部分。儿童保育费和教育费的征收,综合考虑符合免保费和教育费条件的儿童人数以及所在地区每名儿童保育费和教育费的实际情况。国家财政局根据核定的各县(市、区)免费托儿费人均补助标准、在园幼儿数以及州、市、县负担比例,调整中央补助标准,对各市(州)及扩大后的县(市、区)给予补贴。对于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的财政支持政策,为其提供基本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引导和鼓励捐资助学。请大家这样做。鼓励幼儿园从营业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帮助困难家庭儿童等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实施方案》还强调,地方政府要针对性推动免费幼儿教育的实施,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管,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可直接减免保育费和教育费,对民办幼儿园可直接减免保育费和教育费。严禁先取货后退货。关于政策出台前预收的保护费和教育费制定“一园一策”回笼方案,及时足额回笼(返还)相关资金。 (总台记者裴奔、李震)
(编辑:项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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